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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來台洗錢 向心夫婦二審無罪

向心夫婦(資料照)

向心夫婦(資料照)

2023/09/07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認定中國創新、中國趨勢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來台洗錢,提起公訴,一審台北地院認定兩人罪嫌不足,判決無罪;二審高等法院認可一審見解,六日駁回北檢上訴。因全案尚未確定,裁定向心夫婦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

中國國太集團曾赴香港購買上市公司,透過虛假交易大量虛增收入及利潤,騙取巨額投資款,被中國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有罪;北檢發現,向心把中國創新、中國趨勢賣給國太集團後,持所獲得的價金輾轉來台,存入台北富邦銀行帳戶,用以購買台北市信義區高價房地。

北檢認定,向心夫婦明知國太集團的資金為不法所得,卻意圖掩飾或隱匿來源,移轉到台灣購買房地產,藉以洗錢,逃避刑事追訴,二○二一年起訴洗錢罪。一審北院認為,北檢無法證明向心夫婦意圖隱匿國太資金來源,二○二二年判無罪;北檢上訴。

高院指出,不能以中國創新、中國趨勢曾與國太簽訂投資協議,就推論向心主觀上可預見國太詐騙,資金均為犯罪所得;而檢察官聲請調閱上海匯豐銀行香港分行及瑞士銀行香港分行帳戶往來交易明細,欲證明不法犯罪所得,高院表示,曾透過法務部請香港提供司法互助,均未獲回覆。高院認為,證據不足證明向心夫婦洗錢,一審判決無罪並無違誤,昨駁回檢察官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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