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吸收發展組織 退役中士、台商 涉共諜起訴
退役中士陳敏政與台商胡繼堯涉被中國吸收為共諜,士林地檢署昨偵結起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退役中士陳敏政與台商胡繼堯涉被中國吸收為共諜,檢調發現兩人曾赴金門與劉姓少將拍照,再將合照傳給中共武警,賺得約數十萬元「工作費」,並兩度企圖收買吸收澎湖林姓陸軍少校未遂;士林地檢署昨偵結,依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刺探收集公務秘密罪、貪污治罪條例之行賄未遂等罪嫌,起訴陳、胡兩人。
傳合照金門少將 獲數十萬元工作費
陳敏政、胡繼堯 企圖收買少校未遂
本案因事涉國安法,士檢昨未公布起訴理由,僅透過新聞稿說明,陳敏政畢業於陸軍士官學校,曾於陸軍某機械化師戰車營連級擔任中士車長,退伍後於二○一八年赴中國經商,結識中共官員及武警,應中共武警要求,吸收台商胡繼堯替中國發展組織。
二○一九年八月間,胡男利用過去曾因業務接洽軍方單位的關係,安排與陳敏政一起赴金門,拜訪時任金門防衛指揮部劉姓少將,並於少將辦公室內合照,再以微信通信軟體將照片轉傳給中共武警交差。
陳、胡接著轉赴澎湖,拜會時任澎湖防衛指揮部林姓少校,企圖刺探、收集國軍機密,但未得逞;兩人未放棄,同年十一月第二度要求林姓少校協助洩密,承諾會給紅包;林礙於情面,給出不具秘密性的「國軍人員體測標準」及「澎湖地區地方仕紳名冊」等資料,但拒收紅包。
士檢還查出,自二○一九年九月至二○二二年四月間,陳敏政多次以報酬為餌,邀約李姓越南台商引介財務困難的現役國軍給他,以利替中共刺探、收集國軍秘密文書等資料,但被李拒絕。
士檢偵辦後認定,陳、胡觸犯國安法發展組織、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文書未遂罪,以及貪污治罪條例之對公務員行求賄賂未遂罪,昨日起訴兩人,並建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