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北流歷次調解竟都沒通知文化部 許淑華曝柯市府公文打臉柯文哲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針對台北流行音樂中心(簡稱北流)的變更設計監造及專案管理一.九億元款項未付清,衍生每月八○萬元利息,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PO出十張公文質疑,柯市府送文化部要一.九億的函文及歷程中的調解紀錄,卻從未通知文化部參與開會調解。(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楊心慧、凌美雪/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針對台北流行音樂中心(簡稱北流)的變更設計監造及專案管理一.九億元款項未付清,要求文化部買單未果,衍生每月八十萬元利息,監委申請自動調查,柯卻拍片表示「北流我蓋我負責,監院要查我不怕」。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昨指柯市府向文化部要一.九億元,卻從未通知文化部參與開會調解,批評柯別再推卸責任、噴政治口水模糊焦點。
柯稱「北流我蓋我負責」
許淑華在臉書貼出十張公文,揭露北市府送文化部要一.九億元的函文及歷程中的調解紀錄,指北市府從未通知文化部參與開會調解,直到最後要付錢才通知文化部。她質疑把財政紀律掛在嘴邊的柯市長,為何不在任內編列預算付清北流的一.九億元,替市民省下每月八十萬元利息?
許:要付錢才通知文化部
許淑華指出,柯指責文化部公文往來拖延時間,指責現任市長蔣萬安能用第二預備金支付,柯根本在卸責。蔣市府發言人殷瑋也曾表示,若柯文哲認為市府應先用二備金墊付款項,為何去年七、八月不先墊付?
至於文化部昨天則公布一.九億元履約爭議款完整細項,重申一○七年行政院核定函及代辦協議書即已明確說明「應以核定預算為限」。
文化部說明,行政院於九十七年核定北流興建總經費四十五.五億元,由文化部委託北市府代辦。柯市府自一○四年起,多次向文化部提請增編預算未果,不僅工程延宕,還未經政院同意增加經費,自行發包施作。直到一○七年,行政院雖勉予同意擴增預算至六十億元,但於核定函清楚寫明「本案不得再次展延」。
文化部:欠錢勿牽拖別人
文化部函轉行政院核定函予柯市府時,亦寫明「請貴府極力避免不必要之變更設計、浪費公帑及展延工期等情事」;代辦協議書亦明定「應以核定預算為限」。北流一○九年開幕,柯市府卻於一一○年提出要求,要文化部支應履約爭議的「不足經費」。
文化部指出,從柯市府自行提出的一.九億款項內容來看,可證明是因北市府自己不當分包工程、未妥善規劃以致多次變更設計、工程展延所造成。對柯文哲推責於文化部,文化部嚴正駁斥。文化部也呼籲柯︰「拍片不能取代證據,公文不能選擇遺忘,欠錢不要牽拖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