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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協商觸外患罪? 陸委會:依法偵辦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律師賴中強(右)指出,馬英九訪中行有其絕對不應逾越的外患叛國罪紅線;若有任何逾越,高檢署應立即偵辦,並於其回國後將其逮捕。(資料照)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律師賴中強(右)指出,馬英九訪中行有其絕對不應逾越的外患叛國罪紅線;若有任何逾越,高檢署應立即偵辦,並於其回國後將其逮捕。(資料照)

2023/03/29 05:3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國將今年訂為「一國兩制民主協商元年」,針對國人赴中交流,若參與中共「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民主協商,是否觸犯「刑法」外患罪章,或構成「通謀喪失領域罪」?陸委會昨強調,「刑法」第一一五條之一規定,已將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與境外敵對勢力納入外患罪適用範圍,倘有涉及通謀喪失領域、未獲授權私行訂約等外患行為而危害國家法益者,應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

訪問中國的前總統馬英九傳將在上海會見中國全國政協主席、中共政治局常委王滬寧,也不排除「客隨主便」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進行「馬習二會」,外界則關注馬此行是否參與中共欲推動的「一國兩制」民主協商。

國人若參與「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或統一的協商,將觸犯哪些法律?陸委會強調,國人從事兩岸交流應循兩岸條例相關規範,非經許可不得與中方簽署協議、備忘錄等文書(第五條之一),亦不得從事合作行為或締結聯盟(第卅三條之一、第卅三條之二),倘涉有違法行為,相關主管機關並將依法處理。

經民連召集人、律師賴中強則指出,二○一四年調查局曾擬將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以涉嫌外患罪報請台灣高檢署指揮偵查,引發「中國到底是不是外國,可否適用外患罪」的爭議。為杜絕此爭議,二○一九年立法院通過立委王定宇提案,修正刑法外患罪章,增訂第一一五條之一。

賴中強說,該條規定「本章之罪,亦適用於地域或對象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行為人違反各條規定者,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修法後「通謀中國大陸政府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台灣領域從屬於中國大陸政府統治支配者」構成一○四條「通謀喪失領域罪」。馬英九若參與此種協商,高檢署應立即偵辦,並於其回國後將其逮捕。

學者:馬助長投降主義

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宋國誠受訪表示,「馬先生」訪中其實是助長投降主義,也會降低台灣人民心理的武裝力量,有負面影響。對中共而言,「交流」就是「統戰」,是為了交換你的政權;「談判」在中共字彙中,最後是為了讓你投降。所以對於和平談判或協商,一定要用中共政治術語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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