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農委會︰提高刑罰 為端正農會選風
〔記者李欣芳、楊媛婷/台北報導〕為杜絕農會選舉歪風,行政院院會昨通過「農會法修正草案」,明定農會選舉賄選者將大幅提高刑度與罰金,目前農會選舉賄選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草案將刑度提高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修正草案是以端正選風為目標,並讓代理人制度正常化,希望草案送進立院時可以獲得支持。
為降低爭議,農委會已自行刪除原擬增列三分之一官派專業理事的條文,以避免遭質疑政府過度干預農會,要安插自己的人馬;但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已表態,立院審議時將堅持恢復原有官派三分之一理事的條文,因為他無法接受農委會在重要改革時縮手。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立委要提案加回來,「立院行使職權都尊重」。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次修法是為端正農會選風、強化農會自治、維護農會會務正常推動、增進農會員工素質、擴大農漁合作投資,將有助農會朝專業化的方向升級轉型,對落實保障農民權益、促進農業經濟發展有相當助益。
農委會指出,農會因深入農村,任務多元而複雜、會員人數眾多,歷屆選舉競爭激烈,不乏有金錢暴力等不法行為介入,為遏止部分農會選舉賄選歪風,因此修正「農會法」。至於農委會原主張對農會賄選者六個月內速審速決,政院經召開審查會,鑑於已有修法重懲賄選的條文,因此決定刪除速審速決條款。
農會考訓 應由主管機關督導
為避免農會統一考試常遭檢舉作業不公、內定或家族壟斷、面談與筆試分數比例不當等情事,草案也規範,農會統一考試及聘任職員訓練,應由中央主管機關督導農會辦理,相關考訓資格、作業流程、科目計分基準等也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草案同時規定,各級農會為辦理農會事務等而為重大投資事項者,得由五個以上農會、漁會依公司法規定,共同投資組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