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漢奸頒警察獎章 78年前條文刪了
2021/12/22 05:30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警察獎章條例修正案」,刪除其中關於舉發或緝獲「漢奸」者得頒警察獎章的不合時宜規定;此外,為符合核頒現況,也將警察機關、學校之一般行政人員及技術人員納入。
現行警察獎章條例於一九四三年訂定公布施行迄今,實務作業上已明顯不合時宜。提案立委沈發惠表示,從協助防疫、抓捕犯人到維護治安,警察承擔許多讓社會安定的責任。然而,做為表彰警察貢獻所依據的警察獎章條例,這七十八年來從來沒有修過,不符現實;期盼警察獎章條例修正實施後,提升與激勵全國七萬四千名警察人員之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