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台 黨產會認定為附隨組織 156億資產凍結 國民黨提告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審結,認定中投、欣裕台兩家公司由國民黨實質控制,故為附隨組織,判決國民黨與兩家公司敗訴。(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溫于德、林良昇/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於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認定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條例」規定,禁止兩家公司處分共約一五六億元資產,但國民黨否認實質控制,與兩家公司提告請求撤銷原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審結,認定兩家公司由國民黨實質控制,故為附隨組織,判決原告敗訴。
國民黨對判決表遺憾 研議提上訴
國民黨昨表示,對相關判決深表遺憾;國民黨委任的律師張少騰表示將研議提出上訴。
北高行合議庭審判長高愈杰、陪席法官鍾啟煒、受命法官李君豪認為,大法官釋字第七九三號解釋已宣告黨產條例全部合憲,並說明「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一詞。
法官認定 國民黨實質控制兩公司
合議庭指出,國民黨持有兩家公司全部股權,依公司法規定,兩家公司董、監事均由國民黨指派並行使股東會職權,國民黨可實質控制兩家公司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
合議庭也說,國民黨於二○○七年、二○一○年間,將股權信託給受託人經營兩家公司,更可證明國民黨實質控制兩家公司;另依據國民黨中央行政管理委員會於二○一二年九月十日的一份函,也可見國民黨確實指派、改派兩家公司的股權受託人、董事或監察人。
況且,黨產會作成原處分前,兩家公司所信託財產均回歸國民黨名下,因此,不予採信國民黨主張黨產會未經調查國民黨是否實質控制兩家公司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昨判國民黨與兩家公司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