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士定居資格 擬放寬
以「專業工作者」在台居留的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未來可申請在台定居。(資料照)
來台「從事專業工作 居留一定期間」即可申請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港版國安法」去年七月施行後,大量港人移民台灣,為使在台工作港人能在台灣安身立命,取得定居資格,政府擬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開放來台從事專業工作的港澳人士,居留達一定期間後,可申請在台灣定居。
港人去年來台居留、定居 人數雙創新高
移民署統計,去年香港居民來台居留許可人數達一萬○八一三人、定居許可一五七六人,均創下歷史新高。去年一月至八月,香港居留許可人數四五九六人、定居許可一○五七人;今年一月至八月,香港居留許可人數六一五一人、定居許可一一六二人,都較去年同期增加。
官員透露,現行法律規定,港人來台工作僅得居留,不得申請定居,未來新制將改成,特定專業人才、全球五百大畢業、卅五歲以下新創者,在台居留三年,得申請定居;專業工作者則是居留滿五年,亦能申請定居。
官員強調,持就業金卡來台工作港人,目前只能申請在台居留,不得申請定居,無法入籍我國。未來修法後,以就業金卡在台工作居留者,符合居留年限,也能申請定居。例如在台工作居留的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或持就業金卡來台的香港藝人黃秋生等人,若符合規定,都可申請定居。
據規劃,政府擬修正許可辦法第十六條、廿九條等相關條文,把因「就業服務法」排除在可申請定居外的來台工作港人納入。官員說明,現行規定是港澳生畢業後留台工作,須居留滿五年,符合兩倍工資等門檻才能申請定居,一般港人來台工作無法申請定居,修法是要讓港人能在台安身立命,入籍取得身分證。
而為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今年六月修正公布,移民署預告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廿六條、第廿九條等相關條文,增訂港澳專業人才及學生得以覓職為由,申請延期居留六個月,最長為一年,並放寬就業金卡者及其隨同申請者得申請延期居留。
修正條文增訂,香港或澳門居民在台就學取得碩博士學位者畢業後,以在台工作居留申請定居者,得各折抵一年及兩年在台連續居留期間。
三道程序審核 讓香港專才「成為台灣人」
官員提及,許多港人擔心在台只能居留,護照到期返港會無法回台,開放專業工作者申請定居,可解決相關問題,修法會有居留、長期居留、定居三道程序審核,提供香港專業人才成為台灣人的機會。
持就業金卡的香港藝人黃秋生,未來也有機會申請在台定居。(資料照)
港人來台居留定居人數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