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台灣有事 日媒:自衛隊可依法出動
安全保障法制 可採取三種不同強度行動
〔駐日特派員林翠儀/東京十九日報導〕時隔半世紀,日美領袖峰會聯合聲明再度列入「台灣和平穩定的重要性」;透過這項聲明的發表,日本也必須正視一旦「台灣有事」的應對方法。日本讀賣新聞以二○一六年制定的安全保障法制,探討自衛隊可能採取的三種不同強度的行動類型,包括對美軍的後勤支援、基於集體自衛權行使武力,以及發動個別自衛權等。
報導指出,台灣鄰近包括沖繩縣「尖閣諸島」(釣魚台列嶼)在內的西南離島,一旦台灣有事,日本也可能被波及,遭到武力攻擊。日本在二○一六年制定安保法制,鬆綁集體自衛權的禁令,並擴大自衛隊的權限,從平時到有事劃分為灰色地帶事態、重要影響事態、存立危機事態及武力攻擊事態等四個階段。日本可在重要影響事態、存立危機事態階段行使集體自衛權,與美軍共同行動。
據報導,一旦台灣發生緊急狀況,美國極可能為了保衛台灣進行反擊。在此情況下,自衛隊可依據安保法制的「重要影響事態法」,提供美軍燃料補給等後勤支援。具體來說,台灣出現緊急事態,倘若任其發展,可能導致對日本的直接攻擊,嚴重影響日本的和平穩定,據此可認定為「重要影響事態」。
一旦情勢惡化,則可能上升為「存立危機事態」,自衛隊可在美國等國家遭到武力攻擊時,有條件地行使集體自衛權,動用武力加以反擊。不過,自衛隊法對使用武力適用條件有嚴格規定,必須是「與日本關係密切的國家遭到武力攻擊,由此威脅到日本存立、國民權利將遭顛覆的存在明顯危險的事態」。
最嚴重事態則是包括日本美軍基地在內,日本遭到武力攻擊,日本政府可認定為「武力攻擊事態」,發動個別自衛權,動用武力反擊。報導也指出,自衛隊基於這三種事態出動時,必須經過國會承認。
日本政府發言人、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十九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日美雙方將加強在宇宙和網路等領域的能力,日本為強化嚇阻力,對去年底在內閣會議中未做出結論的擁有「敵基地攻擊能力」議題,將持續進行討論。
對於美日聯合聲明中強調台灣海峽和平穩定的重要性,加藤在記者會上表示,(台海)軍事平衡已明顯發生變化,期待當事方透過對話和平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