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權力分立」 立院廢止監試法
2021/04/14 05:30
〔記者簡惠茹、謝君臨、楊綿傑/台北報導〕鑑於「監試法」公布後已達七十年,監察院已從中央民意機關轉為準司法機關,由監察院負責國家考試監試工作已不符現況,立法院院會昨天二讀通過廢止「監試法」,提案的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認為,讓權力分立精神可以落實。
除廢止監試法外,院會並三讀通過相關配套法案,包含「典試法刪除第十條條文」、「公務人員考試法刪除第二十六條條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案」。
考選部長許舒翔昨受訪時說明,監試委員真正動手的部分,包括考生姓名冊、試題的彌封、簽名等,以及開封時的確認,未來這些工作將由本來就對各項考試有監督功能的「典試委員長」處理,不會影響國考的公平公正。
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表示「尊重考試院、尊重立法院」。
吳玉琴表示,監察院職權是彈劾糾舉,不包含國家考試的監試任務,監試法的規定超越憲法法令,國家監試工作和監察委員職權沒有直接關係,通過廢止終於讓監察權不受到考試院所轄法律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