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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戒案開庭 丁允恭嫩妻現身挺夫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辦公室性愛事件,懲戒法院昨開庭審理。丁允恭(右)在妻子蔣婕妤(左)陪同下到庭。(記者羅沛德攝)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辦公室性愛事件,懲戒法院昨開庭審理。丁允恭(右)在妻子蔣婕妤(左)陪同下到庭。(記者羅沛德攝)

    2021/03/04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去年被爆出在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任內,與女記者在局長辦公室的辦公桌上做愛,還拍下性愛影片,結婚之後仍藕斷絲連;監察院調查後彈劾,丁允恭為此下台。懲戒法院昨開庭審理,丁承認在辦公室嘿咻,否認性騷擾。

    丁允恭表示,他確實有在辦公場所從事不宜的行為,對此深感抱歉,故於去年請辭下台,但沒有監察院彈劾文所稱的「性騷擾」,已蒐集證據交給懲戒法院及監察院釐清,希望還給他一個公道。

    丁允恭強調,監委指控他分手後仍主動和女記者聯繫,惟女記者也會主動和他聯絡,包括見面或要求經濟上的援助,他會給予適度支持,沒想到這樣的支持在監委眼裡竟變成性騷擾,非常不合理。

    監察院彈劾丁允恭主要有兩點理由,一是丁允恭跟女記者分手後,卻在臉書上貼出兩人合照,造成女記者工作困擾,甚至擔心兩人的私密照外流;二是丁允恭婚後(前一段婚姻)仍持續傳訊息給女記者,言行不檢。

    丁允恭妻子蔣婕妤質疑,女記者向丁允恭索取金錢近五十萬元,就連分手後仍持續要求見面,「到底是誰騷擾誰?」監院的性騷擾指控,對丁來說非常不公平。

    懲戒法院審判長張清埤指出,本案涉及男女雙方在辦公處所性交的情節,合議庭討論後,認定有違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諭知不公開審理。全案預定三月廿四日早上十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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