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若開罰萊豬 政院:撤銷處分 官員送懲戒
2021/01/01 05:30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宣布,地方自治條例凡訂有乙型受體素(瘦肉精)零檢出規定,原訂者無效、新訂者不予核定。未來若有個別縣市不理會中央堅持依零檢出規定對業者開罰,行政院則強調,將撤銷縣市政府對業者的行政處分,官員還可送懲戒。
至於國民黨宣布將結合地方執政縣市聲請釋憲,媒體詢問在地方政府提出法律救濟期間,法規如何適用?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中央一函告無效、不予核定就馬上發生效力。政院尊重地方政府採取法律途徑,包括提出釋憲,不過,這些法律訴訟、救濟程序不影響中央函告無效的效力。
地方聲請釋憲期間 無礙中央函告無效效力
羅秉成說,若地方政府執意對業者開罰,像這樣違法的行政處分,上級機關會撤銷地方政府對於業者的開罰,也請縣市政府不要為難基層公務員,若明知故犯就會送懲戒。
羅秉成說,法律上來說,函告無效、不予核定或不生效的自治條例就不能執行,若地方不服,可用法律途徑解決,不要視中央、法律於無物,若執意執行,就依法辦理。
羅秉成強調,若現在容任地方這樣做,未來中央同意任何進出口,地方都可以不具理由禁止,不利於台灣經貿立國及對國際的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