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開審 3天前才通知 12港人家屬 譴責中國秘密審訊
香港「十二港人關注組」代表家屬發表聲明,譴責中國當局「秘密審訊」。(資料照)
入境須隔離 家屬無法到場聽審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十二港人涉嫌潛逃台灣遭中國公安逮捕案,十位成年當事人十六日面臨公訴罪指控後,其中七人的家屬廿五日突然接到中國官派律師電話,告知全案訂廿八日於中國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審。礙於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的入境強制隔離十四天規定,香港家屬勢必無法到場聽審,香港「十二港人關注組」代表家屬發表聲明,譴責中國當局「秘密審訊」。
提出五大要求 全程直播庭審
根據聲明,家屬向中國當局提出五大要求,包括全程網路視訊直播庭審;向家屬及港人公開審訊詳情;公開庭審並讓家屬代表及委託律師,以及香港和國際媒體、各國外交使節人員到場旁聽;對外公布判決書;承諾若十二港人最終被判刑,家屬可盡快探視。
對於家屬先前請願要求香港當局派員陪同前往中國旁聽庭審,港府至今無正面回應。保安局廿五日回覆媒體詢問僅表示,港府不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及司法工作,已將家屬訴求轉交中國當局,對方已書面回覆「確認十二名逃犯的身體狀態良好」、「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項合法權益」。
香港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的家人指出,中國當局趕在西方耶誕假期間動作,明顯是為了讓「國際反彈最小化」。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開庭時間和地點公布、傳票及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即可,遑論依家屬要求免除入境檢疫隔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