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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書店老闆遭潑漆案》罕見自為裁定 高院命對3嫌調高保釋金

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日前遭三嫌潑灑紅漆恐嚇。(資料照)

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日前遭三嫌潑灑紅漆恐嚇。(資料照)

2020/04/29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日前遭潑紅漆案,檢方向法院聲押禁見涉案三嫌,台北地院裁定以六千元至兩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仍認定三嫌無羈押必要,但罕見自為裁定,命三嫌交保金分別增至五萬到九萬元不等。另仍維持一審裁定,三嫌均限制住居,每週三次向轄區派出所報到,不得對林榮基身體、財產實施危害、騷擾、接觸、跟蹤等行為,全案確定。

從原裁定六千到二萬 增為五萬到九萬元

檢方抗告指出,犯下此案的男子鄭啟龍及曾士晟、曾士峰兄弟檔三人,案發前特地從高雄北上勘查地形及逃逸動線,顯有預謀。另外,三嫌作案後均欲逃亡,供述多有不同,鄭嫌坦承曾與中國籍男子討論潑漆,並刪除手機相關聯繫內容,可認定有串證和滅證之虞;一旦林榮基書店開幕,三嫌有再犯之虞,應予收押禁見。

高院指出,三嫌犯案後,鄭雖指示曾士峰變裝脫逃,但此與一般犯罪後趨吉避凶情形相當,且被告有固定居住所,才遭警方拘提到案,無法認定有逃亡之虞。

此外,三名被告供述雖有出入,互為維護,並曾有刪除手機聯繫紀錄的滅證舉動,但手機證物已被查扣,且經檢警還原相關紀錄;加上檢方未提出另有未扣案物有遭滅證之虞,尚無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和滅證之虞。

高院也認為,鄭嫌等人雖與中國人士通聯,並稱不滿林在台灣開設銅鑼灣書店,故對他潑漆,但此屬犯罪動機,審酌鄭嫌等人所犯恐嚇、以強暴犯公然侮辱和毀損罪,均為最重本刑三年以下之罪,而傷害罪是法定刑五年以下之罪,林的傷勢並非重大,仍認定無羈押必要。但考量三人犯行,予以調高保釋金,分別是鄭啟龍九萬元、曾士晟七萬元、曾士峰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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