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年編60萬供退休公教聯誼 苗縣議員喊刪
時代力量苗栗縣議員曾玟學(左)發現縣府人事處編列一筆六十萬元預算「補助苗栗縣退休公教人員協會」,要求處長陳坤榮(右)應刪除。(曾玟學提供)
〔記者蔡政珉、洪美秀、蔡孟尚/綜合報導〕時代力量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指出,他發現苗栗縣政府人事處編列一筆六十萬元預算「補助苗栗縣退休公教人員協會辦理聯誼及交流活動及諮詢經費」,詢問人事處,獲回應為提供退休公教人員協會申請「經建考察」。但曾玟學認為,已退休公職非現職卻「經建考察」甚不合理,要求刪除。
竹縣年編80萬 但須提報計畫
另據了解,新竹縣政府人事處也有編列類似經費,預算項目名稱為「補助公教退休人員經費」,每年約八十萬元,主要是體念退休人員任職期間對縣府的奉獻,用於聯誼交流,申請人必須提報計畫並自籌一半經費。新竹市政府人事處並未編列類似經費。
苗縣府人事處長陳坤榮表示,照顧退休公職人員,屬於人事處職責,這筆經費編列為慣例,自他一九九二年進入縣府就已編列。
苗縣人事處長允檢討名目
曾玟學指出,現職公職人員進行經建考察合理,但苗縣府補助已退休公職人員考察,無非出門旅遊,他要求人事處刪除。陳坤榮強調,即使退休公職人員前往考察,完畢後仍可向縣府提供建言,對施政有正面助益,既然縣議員認為不妥,人事處會檢討名目。
曾玟學認為,六十萬元雖非龐大數目,但縣府應節省不必要或不合理的預算,且社會處每年提供約四千萬元經費供一般人民團體申請,建議退休公職人員可比照辦理。
議員:人團應由社會處補助
民進黨籍縣議員陳光軒說,退休公職人員對國家的付出無可否認,且能經驗傳承,但該協會為一般人民團體,補助權責應屬社會處,編列於人事處下並不合理,且縣內有許多人民團體,一般僅獲約兩萬元補助,該協會卻有六十萬元,對其他團體並不公平,他也主張人事處應刪除。
無黨籍縣議員陳品安則說,她支持應照顧退休公職,但人民團體補助應該由社會處負責,已非現職由人事處編列,不符程序,建議苗縣府改由社會處編列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