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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延遲投案 我撤回赴港員警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遲遲不來台投案,據了解,我方原先在香港部署的警方人員,已先行撤離。(美聯社檔案照)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遲遲不來台投案,據了解,我方原先在香港部署的警方人員,已先行撤離。(美聯社檔案照)

2019/10/27 05:30

港警透過LINE 與我刑事局取得聯繫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遲遲不來台投案,據了解,我方原先在香港部署的警方人員,已先行撤離。陸委會昨強調,我方已指定單一窗口給港方,陳同佳與家屬來台並無障礙,港府的責任感及嫌犯真實意願,是本案的唯一關鍵。港方無須多言,只要付諸行動。

陸委會進一步指出,已有投案單一窗口,陳嫌隨時可以投案入境,沒有任何障礙。而台灣的司法保障每一個人都會受到公平審判,若以不能受到公平審判而拒不投案,那是沒有必要的「心理障礙」。

警方原本計畫上機逮人

知情人士透露,陳同佳出獄當天,按照勸說的政協牧師管浩鳴操作模式,是在一大早七時班機飛抵台灣,讓我方措手不及,但政府怎麼可能讓嫌犯「自由行」,如此罔顧飛安與其他旅客權益,因此先部署警方赴港,計畫好要上機逮人,不過,隨著陳同佳延遲投案,在台港已建立刑事局單一窗口後,警方已先行撤離。

據了解,香港警務處前晚九時許,透過LINE與刑事局窗口取得聯繫,並表達陳同佳與其家屬想來台投案意願,希望刑事局協助來台投案事宜及相關簽證。隨後港府在深夜十時發出聲明,指「港方已與台方聯繫,就陳同佳赴台安排做出溝通」,呼籲台灣方面盡快掃除入台障礙。

相關官員強調,刑事局單一窗口已開在那裡,「哪裡有什麼障礙」,反而是港府與陳嫌自己有障礙,還強調要確保在台可獲得公平審訊,他們有「心理障礙」。現在犯嫌仍逍遙法外,在香港趴趴走,這些後果港府要自負,責任並不在我方,其實現在港府也自陷另一困境。

至於駐港調查官九月未獲港府續發工作簽證因而返台,是否與港府拒絕司法合作有關?官員解釋,法務部派駐香港的調查官,並未接觸陳同佳的案子。我方無法派駐調查官,研判與北京態度有關,中國國台辦就曾表示「未獲得大陸方面同意」,「香港官方現在是聽老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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