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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卸任正副總統遺孀 取消特勤保護

    2007/04/22 06:00

    若有需要 仍可由總統專案核定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卸任正副總統禮遇已在今年一月縮減規模,國安局日前進一步決定,取消正副總統遺孀原本享有特勤保護的禮遇措施,並自四月生效。官員指出,日後若有需要,仍可由總統專案核定,對正副總統遺孀提供安全特勤保護。

    相關官員指出,國安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原規定「現任或卸任總統、副總統逝世後其配偶」,列入國安局特勤安全保護對象,但經清查,目前已無符合這項資格條件人士,加上「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已經修改,國安局經內部討論後,決定進一步取消對正副總統遺孀的特勤安全保護。

    官員不諱言指出,這項安全特勤措施的取消,其實與蔣宋美齡在蔣中正過世後,仍享有長達三十餘年特勤保護禮遇,國安局同時長期在美國派駐特勤人員有關。

    他表示,國人對過世的政治人物及其遺孀,各界一向給予尊重及禮遇,加上許多政治人物過世後,由遺孀或家族代表人延續政治香火參選的情形十分常見,也因此政府相關單位對取消正副總統遺孀特勤安全保護一事,都是低調以對,不願公開談論,也將此視為忌諱。國安局官員表示,之所以進一步取消禮遇與安全保護措施,純粹是配合相關條例內容調整,並沒有政治考量。

    正副總統卸任後,依原禮遇條例規定可享有終身安全護衛措施,即使是正副總統逝世,配偶仍可享有「適當的禮遇及照顧」,雖無明文規定包括「安全護衛」的特勤保護,但國安局一向從寬認定,並成立任務編組的特勤警衛組,當事人若出國或在國外常住,同樣享有特勤安全服務。

    這項禮遇條例經過修改後,已在今年元月適用新的規定,正副總統卸任後享有的特勤安全保護,將只有與任期相同的年限,除安全人員人數縮減外,也僅限於國內實施,卸任正副總統若想要遷居國外,將無法享有安全保護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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