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賓議會報到獲保護傘 檢火速要求逮捕 今見真章
郭明賓昨現身嘉義市議會。(記者王善嬿攝)
〔記者王善嬿、丁偉杰/嘉市報導〕被控涉賄選案的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前天深夜從中國搭機返台,他昨天上午到市議會報到,受議會撐起的「保護傘」保護;但檢方偵辦動作未停歇,除了前天發傳票給郭妻,轉知郭於十九日到案,檢方昨並以最速件發函,要求議會同意逮捕或拘禁郭,議會將於今日作出決議。
郭明賓澄清,他赴中做民俗療法治療舊疾,並非「落跑」,會全力配合檢調調查。嘉檢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說,郭如十九日仍未到案,或議會不同意逮捕或拘禁郭,再決定後續偵查作為。
檢方指出,郭明賓涉嫌自今年五、六月前尋找多名樁腳,由樁腳以每票一千元向選民賄選,郭所涉現金買票賄選案有三件,其中兩件為遭收押的朝陽里長董林淑治及另一名樁腳,檢方確認郭涉有重嫌,將他列為嫌疑人。
檢方十一日搜索郭的競選總部等處所,但郭早在六日出境前往中國,前天深夜返台,他昨上午到市議會報到,主持議事。
郭明賓說,他因頸背傷舊疾,才到中國上海做民俗療法,一個療程五天,並不是逃亡中國,媒體追問「是否會主動去說明?」郭稱會全力配合檢調調查,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並強調全心投入選舉,沒有做犯法的事,絕對參選到底。
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內,非經議會、代表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即所謂「議會保護傘」。
律師劉興文指出,郭明賓因尚未被發布通緝,於議會開議期間出席報到,受議會保護傘保護;郭如在開議期間到案,檢方偵訊後會請回,不能對他提出聲押等強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