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當家」若不改 救國團活動中心將禁營業

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經國紀念堂。(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國青年救國團組織章程的「主任當家」規定違法多年,經內政部二度發文要求修改章程,救國團現已成立「專案小組會議」,研商是否要修改;對此,內政部強調,若未來再不廢除「主任當家」,將依法祭出警告,更會禁止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對外營業。
據了解,救國團將在十二月先召開理監事會議,明年二月召開會員大會,會中將討論章程議題,內政部將派人盯場督導,掌握開會是否合乎程序及結果。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指出,救國團多次對外聲稱章程合法,但救國團組織章程第六條、第十八條,已與現行法律有所扞格,須有所修正;社會團體運作依法採「理事長制」,理事長為社團負責人,現在已解嚴三十年,救國團卻還在延續蔣經國「主任當家」傳統,由主任執行團務及對外代表本團。
合團司籌備處強調,救國團主任一職等同於秘書長,救國團召集人白秀雄相當於理事長,法律上主任是召集人聘來的員工,救國團實際上是主任掌權,「白秀雄連公文都看不到!」
合團司籌備處主任陳茂春表示,救國團明年二月會員大會召開結果,如仍未依法修正章程,屆時將依「人民團體法」祭出警告處分並限期改善。
陳茂春強調,救國團如不修章程,內政部也將針對其業務部分,邀集交通部、教育部等有關單位,研商進一步停止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業務,禁止對外收客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