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 台權會發起連署譴責中國
不滿中國「逮捕」李明哲,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起連署譴責中國政府,呼籲社會一起向中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說「不」。圖為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前)日前赴美爭取國際救援返國召開記者會情形。(資料照)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國「正式逮捕」,中國並稱他涉「顛覆國家政權罪」。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起連署譴責中國政府,呼籲社會一起向中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說「不」;且李明哲家屬至今未收到任何「逮捕」通知,台權會要求中國應按照兩岸共打協議「正式通報」台灣法務部與家屬,並讓當事人享有基本中國法律保障。
家屬未收到「逮捕」通知
中國政府上週藉國台辦與《新華社》證實,稱李明哲涉「顛覆國家政權罪」,因而遭「湖南省公安機關」逮捕。若自「被失蹤」算起,李明哲已遭中國關押超過七十三天,遠遠超過中國「違反刑事訴訟法」的卅七天羈押期限,且根據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前天深夜轉述,中國發出「正式逮捕」訊息至今,李明哲妻李凈瑜仍未收到任何正式的文書通知其「逮捕事宜」。
台權會昨也發起連署「譴責中國政府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李明哲」。國際特赦組織先前曾經發起連署,不過台權會表示,此份新的連署重點在於呼籲社會一起向中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說「不」,並藉由連署,持續與關心李明哲案及中國人權相關發展的個人連署者保持聯繫。
台權會聲明指出,中國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是非常嚴重的罪名,過去常用來鎮壓中國國內異議人士與維權律師,中國將這樣的罪名套用於一個「非中國國籍」的台灣公民身上,顯示中國政府對於外國人權工作者的侵害越趨嚴重。台權會除要求中國應按照兩岸共打協議「正式通報」台灣法務部與家屬,並讓當事人享有基本中國法律保障外,也要求中國不再以此危害任何人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