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透明易懂」 司院、法務部力拱參審制
2017/03/26 06:00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昨召開「人民參審或陪審的議題」公聽會,司法院、法務部等代表均認為參審制可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度;五月十二日將進行分組表決最終哪一制度勝出?再提至國是會議大會討論。
提供場域讓法官與人民溝通
司法院提案指出,人民參與審判使司法審判更透明、易懂,且讓法院判決兼顧來自不同階層背景人民的多元價值觀點,不致偏離一般人對公平正義的價值觀,較能獲得人民的信賴,初步可考慮的適用案件類型如殺人罪、傷害致死罪,可判死刑、無期徒刑的重罪,或刑責七年或十年以上的重罪,及其他重大影響公共利益的犯罪。
司法院認為,陪審制判決書沒有判決理由,被告不能對陪審團認定的有罪事實上訴,恐限制人民訴訟權,有違憲疑慮,加上世界各國也逐漸不採行陪審制,因此傾向不採行陪審制。
律師全聯會代表李宜光律師說,若採陪審制,現行刑事審判制度都要「砍掉重練」,如要引進參審制,建議可參考日本裁判員制度。
司法院代表人法官陳思帆表示,經過研究,在提升司法信賴度成效上,參審制優於陪審制,期待以大規模參審制度,達成「用合作取代孤立、用對話化解封閉」;另名司法院代表人紀凱峰也指出,參審制提供很好場域,讓專業法官與人民能有一個溝通機制,雙方互相了解溝通,可有效提升人民對司法信賴。
法務部主任檢察官李濠松報告,司法信賴度的冠、亞、季軍分別是丹麥、挪威與瑞士,其中丹麥二○○六年廢陪審改參審,挪威兩年前也改成參審,瑞士則在二○一一年時廢除陪審制,可證明即使廢掉陪審制,司法信賴度依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