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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議》如何吸引律師轉任法官 尤伯祥提3建言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進行第三組第二次會議,會議由分組召集人瞿海源(上中)主持。(記者劉信德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進行第三組第二次會議,會議由分組召集人瞿海源(上中)主持。(記者劉信德攝)

2017/03/08 11:02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司改國是會議今召開第三分組第2次會議,預計將討論到法官的多元進用問題,對於律師轉任法官者少,與會委員、資深律師尤伯祥認為主要是因為法官工作環境不佳所致,他並對此提出3大建言,包括「增加法官助理員額」、「減少法官工作量」及「改變將法官當成小科員的現狀」。

尤伯祥指出,律師轉任法官的制度已推行多年,但成效卻不顯著,原因主要有3個,其一是資深律師收入通常遠高於法官,其二是基層法官職務不容易有成就感,其三則是基層法官嚴重過勞。因此要吸引資深律師轉任法官,就要先改善法官的工作環境。

尤伯祥提出3個建議,首先他認為應增加法官助理員額,以每名法官至少應配置1名助理為目標,而且盡可能讓每個法官都有個人辦公室,這種作法增加的人事成本遠低於提高法官員額,比較不會產生瘦身不易的問題,是較為可行的方案。

其次,應從多個層面去減少法官工作量,例如檢討現行刑事法規,將沒有必要處以刑罰的行為除罪化,或是將非訟事件移交給司法事務官處理,另外也可引進兼職法官來處理微案、民事訴訟引進嚴謹的證據法則、刑事訴訟改採起訴狀一本主義賦予律師足夠調查權等。

最後,則是必須改變將法官當成小科員來訓練的現狀,目前基層法官的裁判書常被上級審以批改作文的方式審查,若要改變這種文化,必須要先改採一個事實審,將二審改為事後審;另外則是要簡化裁判書,讓法官可以專心處理法律爭議,並盡情發揮個人獨到見解,不必再憂心因挑戰上級審見解而影響到個人升遷,如此一來,即使是一審法官也可能做出「里程碑式的判決」,實現其法治理想與抱負。

對於律師轉任法官者少,資深律師尤伯祥提出3大建言。(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對於律師轉任法官者少,資深律師尤伯祥提出3大建言。(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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