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權責制 立院今審查僑委任期3年改2年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我國在世界各地僑區設有最多一八○名僑務委員,為無給職榮譽制,由總統任命、隸屬於僑委會,協助推動海外僑務工作。然而現行僑委任期為三年,與總統四年任期不符,為配合總統任期,落實權責制並加速興替,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與王定宇等人提案,擬將僑委任期由三年改為兩年。
立法院外交與司法聯席會今審查「僑務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擬將僑委任期改為兩年,並得連任一次。
蔡適應表示,蔡總統至今還未聘任新的僑委,而今年底將有一批僑委七十餘名任滿,他們希望本會期通過修法以利僑務順利推行。
僑委會委員長吳新興表示,此次修法並無窒礙難行之處,僑委會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