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報告/新北市債務4年增564億 六都之冠
縣市未償債務 4年增加1216億
〔記者施曉光、何玉華、彭健禮/綜合報導〕審計部昨天公布一○四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決算審核結果年報指出,截至一○四年底,除了金門縣、連江縣無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外,其他廿個地方政府一年以上及未滿一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總計達到一兆零四十一億餘元,而從一○○至一○四年度,這廿縣市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增加一二一六.一億元,其中直轄市部分,新北市增加五六四億餘元,增幅八十四.九四%最多;縣市以苗栗縣增加五十一.五七億元,增幅十五.一一%最多。
審計部:地方政府應正視歲入失衡 提升財政自主能力
審計部呼籲各縣市政府應正視歲入結構失衡現象,研擬地方特別稅開徵,強化公有財產經營等開源措施,提升財政自主能力。
根據資料顯示,相較一○三年底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一○四年底有增加的地方政府計有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南投縣及台東縣,其中以新北市增加一二七億五千萬元最多,其次是高雄市與台中市。
若以過去四年 (一○○至一○四年度)進行統計,地方政府公共債務未償餘額,自一百年底之八八二四.九億餘元,攀升至一○四年底之一兆零四十一.一億元 ,四年間增加一二一六.一億元 ,增幅十三.七八%。其中直轄市部分,新北市增加五六四億餘元最多,其次是高雄市與台中市;縣市以苗栗縣增加五十一.五七億元最多,其次是彰化縣、雲林縣。
審計部報告指出,地方政府為了配合歲入歲出執行,辦理長短期融資調度,賒借超過一百億元計有八個,包括台中市五七五億元、新北市四四二億及台南市三○三億元。報告強調,宜蘭縣、苗栗縣一年以上非自償性債務未償餘額,占各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比分別為五十八.○四%、六十七.○三%,超過公共債務的法定債限。
新北市:已清償勞健保欠款300億
對於債務問題,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呂衛青表示,新北市近幾年財源未到位,但市府還清了積欠中央的勞健保費用約三百億元,這是對負債的負責態度,另一方面,利用財務策略,用最少的成本做最多的建設,包括運動中心、公托、捷運等,有目共睹。
苗縣府表示,過去虛列預算規模是造成縣府負債的原因之一,但財政收支劃分法稅源劃分的不公平,也是其一,希望中央能修改財劃法,讓努力創稅的縣份,獲得應有的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