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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護工場2年未檢查、違勞基法 北市府遭糾正

2013/02/07 20:2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監察院今(7)日表示,由於台北市勞工局輔導的「糕菲庇護工場」違反《勞動基準法》,而且北市府從民國98年到民國100年間未實施勞動檢查,因此糾正台北市政府。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台北市政府,要求議處相關人員。

監察院說,由於「糕菲庇護工場」在民國99年間爆發身心障礙女性員工遭性侵案,該工廠每月營收逾百萬元,員工薪資普遍偏低,更被外界指為血汗工廠。

監察院表示,「糕菲庇護工場」未按《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平日及假日加班薪資,每日工作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最高103小時)、連續工作超過7日(最高有17日)等嚴重違法情形。而且勞工局遲至101年3月6日對該工廠實施檢查,卻對違法情事視而不見,未積極查處,經監察院行文後,勞工局才令該工場補發加班薪資約50萬元。監察院認為北市府怠於執法,未盡監管責任,有嚴重違失。

高鳳仙指出,經調查發現部分該工廠勞工的月薪低於6000元,最低月薪僅4000元,有人的時薪甚至僅16元、18元。高鳳仙說,雖然身心障礙勞動者是按照生產能力核發薪資,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最低基本工資,但「產能核薪」的標準不一,高鳳仙認為應有明確規定。

監察院指出,勞工局従民國98年到100年間,皆未到「糕菲庇護工場」訪查,以致未發現該工廠有嚴重違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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