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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芳苑公所工程弊案 主秘被羈押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涉收回扣弊案。(資料照,記者劉曉欣攝)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涉收回扣弊案。(資料照,記者劉曉欣攝)

2013/01/24 17:11

〔記者湯世名、顏宏駿/彰化報導〕偵辦彰化縣芳苑鄉公所涉收回扣弊案的彰化地檢署,23日傳喚鄉公所主任秘書洪俊郎,洪否認涉案,不過檢察官認為他有勾串其他證人之虞,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今天裁定羈押禁見,至於涉案被檢方聲押但被法官裁定交保的芳苑鄉長林清彬,檢方也已向台中高分院提出抗告。

芳苑鄉公所主任秘書洪俊郎遭羈押禁見,鄉長林清彬表示,一切尊重司法調查,其職務會儘速派人接替,不會影響鄉鎮的推動。另外彰檢方已對林清彬交保提出抗告一事,林清彬同樣簡短表示,尊重司法調查。

芳苑鄉長林清彬涉嫌與營造業者合作圍標,洩漏投標廠商及底價等資料,讓特定營造業者取得公所工程標案,再向業者收取回扣,彰化檢方監控多時,本月5日查獲疑似正在收受賄款的林清彬,以及營造商陳武雄、陳尚圓父子,在林清彬的公務車中起出疑似賄款45萬元,檢方偵訊後向院方聲押林清彬及陳武雄、陳尚圓父子,林清彬被法官裁定以60萬元交保,陳氏父子則裁定羈押。

檢方連日來深入偵辦,鎖定芳苑鄉公所主任秘書洪俊郎涉嫌重大,昨天下午將他傳喚到彰化地檢署,針對其涉及相關弊案進行訊問,洪俊郎始終否認涉案,但檢察官認為他對案情交代不清,涉案情節重大,由於有勾串其他證人之虞,偵訊後向院方聲請羈押,由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表示,芳苑鄉長林清彬涉案情節重大,檢方不能接受其交保的裁定,檢方已補強證據並於日前向台中高分院提出抗告。

芳苑鄉主任秘書洪俊郎(左)。(資料照)

芳苑鄉主任秘書洪俊郎(左)。(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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