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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經同意佔設競總看板?新北綠營里長選將秀證據自清

    新北議員參選人陳宛毓(右)今偕北市議員參選人李惠暄(左)提出指控。(翻攝陳宛毓粉專)

    李余穎偉出具有權使用人同意書。(李余穎偉提供)

    年底九合一選舉倒數,「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宛毓今(8)日指控選區民進黨籍市議員李余典與其子、三重區錦田里長參選人李余穎偉疑似未經屋主同意,與承租該物件做生意的租客協議後轉租改為競選總部。李余穎偉出具有權使用人同意書等證據強調合法,不過她也表示,實際設置看板處疑涉法定空地,為免不必要紛爭,將主動拆除看板。

    李余典指出,該處借給李余穎偉作為里長選舉競總,一切均依法依規設立,相關指控恐為選舉操作。

    陳宛毓偕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李惠暄指控,屋主陳情並未同意房屋轉租或被設為競選總部,9月18日也曾在電話中拒絕李余典洽借,原談妥幾天後再談,結果隔日就有工人來搭競選看板鷹架,屋主家人現場要求停工,一度連李余典、警方、里長都來到現場,屋主也再次說明拒絕之意,不過競選總部仍然進駐、看板仍然掛上,屋主只能寄存證信函;屋主雖可提告,但是官司打完、法院判決出爐,選舉早已結束,呼籲立即拆除看板並停止使用該物件作為競總。

    疑似地址誤會

    李余穎偉澄清,他實際設置看板的地點是A街16號,非外界所稱B街C巷特2號1樓,且看板經林姓有權使用人同意後出借作為競總宣傳使用,並非未經同意佔用,看板設置也均依規定申請後才搭建,「本人一向尊重法令及土地、建物所有權與使用權益,從未有利用參選人身分取得特別待遇之情形」。

    李余穎偉表示,特2號1樓所有權人所有權人主張,A街16號建物為祖父所建,因此屬於所有權人所有的建物、不同意使用,他查閱相關土地與建物資料,該處疑似涉及法定空地,為避免後續因土地使用性質產生不必要的爭議,儘管他已取得使用人同意出借,仍將主動拆除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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