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17人選舉資格不符 頭份1里須二次登記、獅潭鄉代要補選
苗栗縣選委會完成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登記參選資格審查,全縣計有17人被認定資格不符。(資料照)
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苗栗縣選委會完成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登記參選資格審查,全縣計有17人被認定資格不符,其中頭份市有一里變成無人登記,將辦理第二次登記,另獅潭鄉民代表第三選區變成不足額人數達到2分之1,必須辦理補選。
鄉鎮市長、代表及村里長選舉權責在地方選委會,苗栗縣選委會就登記參選資格進行審查,並於近日召開委員會後,認定全縣1名鄉鎮市長登記參選人、6名鄉鎮市民代表登記參選人及10名村里長登記參選人資格不符。
苗栗縣選委會表示,因個資法限制,選舉資格不符者及審查結果不會對外公告。不過,頭份市有一里僅1人登記參選,但登記者資格不符,變成無人登記,鄉鎮市選務中心將在9月29日公告第二次登記,9月29日至10月4日領表,10月3、4日登記。
此外,獅潭鄉民代表第三選區應選2人,其中1名登記者資格不符,剩下1人,不足額人數達到2分之1,依選罷法將待此次選舉結束後,必須辦理補選;不過,苑裡鎮民代表第3選區應選3人,原有3人登記,但其中1人資格不符,因不足額未達2分之1,將不辦補選。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多次修法,參選資格和條件更嚴格,包括曾犯組織犯罪、槍砲、貪污、毒品及違反選罷法等罪經有罪判決確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