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長賄選案 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等9人全數無罪確定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資料照)
台南市議會2022年底正副議長選舉爆發賄選疑雲,台南地檢署起訴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市議員,但法院一審、二審都認定證據不足,判邱莉莉等人皆無罪(同案被告林世傑二審時過世,判公訴不受理);檢方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認為上訴理由不符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上訴不合法,駁回上訴,9人皆確定無罪。
南檢起訴指控,邱莉莉與林志展、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已辭職退黨)等人,涉嫌謀議於議長選舉中賄選,由林世傑出面向議員方一峰行求賄賂,邱莉莉等人則涉以保證、折扣、經費及薪資等承諾,期約賄賂市議員李鎮國等人。被告10人包括: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市議員黃麗招、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李文俊及其友人黃怡萍、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歿)。
一審台南地方法院認為檢方舉證無從證明10人涉及賄選的事實,2024年4月判10人皆無罪。
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年2月判決認定,監聽譯文只是被告之間在討論副議長補選,並無共謀正副議長賄選的事證,方一峰證稱和楊志強對話時並沒有講到錢,合議庭認為單一證人的說詞前後不一且有瑕疵,無從採信;李鎮國於選前已表態支持邱莉莉,沒有行賄必要;所謂保證僅是政治合作承諾,折扣是建商議價空間,經費、薪資等則僅是主觀臆測,難以認定為期約對價。
方一峰方面,檢方認為林世傑雖要求方一峰不要支持別人,但林並未攜帶凶器,言詞也僅為建議、未見脅迫,方男於偵查時坦言不會害怕,法院認為,方男事後報警不能排除是因選情激烈,才接受同黨議員建議所採的權宜之計,認定方的投票意志並未受到壓迫。審判採嚴格證據法則,除了已故的林世傑判不受理,其餘邱莉莉等9人皆維持無罪。
檢方上訴,最高法院今日評議後認定,本案9人一審、二審皆獲判無罪,檢方上訴未提出符合速審法規定的違憲、違反釋憲意旨等可上訴三審的理由,不符法定要件,故予駁回,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