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787萬!北檢「3罪」起訴高金素梅 求刑12年半
台北地檢署上月13日第三度傳喚高金素梅到案說明,歷經約3小時訊問後獲請回。(資料照,記者劉詠韻攝)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嫌透過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手法,詐領助理費、年終獎金等共787萬餘元,並於疫情期間以人頭名義違法輸入醫療快篩試劑7.4萬劑供他人使用。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詐欺取財及醫療器材管理法「意圖供應未經核准醫療器材」共3罪對高金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12年6月。
檢方調查,高金素梅自2008年至2018年間,包括以親屬名義申報助理費、明知部分人員長期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仍持續掛名請領,並將相關薪資挪供家庭支出或其他用途使用;另以不同人頭名義長期申報助理費,累計詐取金額達787萬2743元。其中,最早曝光的手法之一,即為高金借用弟媳劉沛穎名義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75萬餘元;另在劉女與高金建華離婚前,高金素梅胞姊高金秋燕則將劉女帳戶內剩餘的29萬餘元助理費提領後,轉入自身帳戶。
此外,2022年疫情期間,高金素梅疑為提高地方支持,利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民眾以「個人自用」名義進口快篩試劑規定,授權國會辦公室主任張俊傑負責執行,並由多名地方民代及助理協助蒐集人頭名單,統整後聯繫中國大陸廈門寶太生物科技公司辦理輸入。僅短短2月內,高金團隊即自中國輸入7.4萬劑未經查驗快篩試劑,並分配至各原住民族地區發放;該批試劑多未由申報人頭自行使用,而由團隊集中調度後轉供他用,已逾越「個人自用」範疇,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罪嫌。
主任檢察官曾揚嶺、承辦檢察官黃冠中於量刑意見中指出,高金素梅長期擔任民意代表,應為民眾表率,卻反而利用職務機會反覆犯行,侵害國家法益並嚴重破壞國會清廉形象,且犯後仍部分否認犯行、未見悔意。
檢方認為,本案犯罪時間長、金額高、手法多樣,且涉及制度性濫用與掩飾金流,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詐欺取財罪及醫療器材管理法違法輸入等3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對高金素梅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2年6月以上,以昭炯誡。
至於另涉案24人,包括目前在押的張俊傑,檢方認定其除涉貪污助理費及協會補助詐領、洗錢等多項犯行外,並建請求刑16年以上;其餘被告則依各自參與分工、涉案金額及認罪與否等情節,分別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