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補助款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林銘仁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2026/03/08 08:44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林銘仁。(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5連霸的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林銘仁涉16年來詐領、挪用助理費共達681萬餘元,新北地檢署2024年11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林銘仁、楊姓女助理、林男胞姊與林男的江姓妻舅共4人;由於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屆滿,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林銘仁自3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檢方調查,林銘仁自2006年3月1日起擔任新北市議員,身為其助理的楊,負責綜理申報助理費用及帳務等業務;兩人明知公費助理費不屬於議員薪資、也不是議員個人實質補貼,竟利用職務上機會不實申報助理費。
檢方查出,林銘仁的妻舅江男從上一份工作離職後,便在家照顧林銘仁的父親,代表江男自2009年9月至2016年3月間,未實際擔任林銘仁的助理;林銘仁卻為補貼妻舅的生活開銷,交代楊女偽造公費助理費的人事資料,詐領267萬餘元。同樣情況也發生在林男胞姊身上,林女自2009年1月至2018年4月間,被充當人頭詐領312萬餘元,用來補貼林銘仁的服務處,或做為選民服務的支出。
檢方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林銘仁共4人,全案移審後,合議庭命林銘仁以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以及禁止與同案被告及證人進行聯繫或接觸等處分,2025年7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由於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將屆滿,合議庭認為,林銘仁犯罪嫌疑仍屬重大,且否認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所述與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陳述有所出入,又本案雖已行證人交互詰問程序,然尚未審結,原羈押原因仍存在,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