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國民黨大罷免「幽靈連署」34黨工有罪 32人繳公庫323萬換緩刑
2026/03/06 20:21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台中國民黨涉「幽靈連署」34人今天皆判有罪,其中32人獲緩刑,附帶條件中,應向公庫支付金額共323萬元。(記者陳建志攝)
國民黨為反制公民團體發起的大罷免,去年2月發起「以罷制罷」,提議罷免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與何欣純,卻偽造抄襲黨員名冊,涉案34人今天都判有罪,其中伍康龍、陳劍鋒等32人獲緩刑,不過附帶條件應向公庫支付金額加總高達323萬元,僅周姓、買姓黨工2人沒緩刑,可上訴。
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相關幹部為反制罷免立委行動,由伍康龍擔任罷免事務總負責人。伍康龍等人為能於短時間內蒐得足夠提議人名冊,利用職務權限下載黨員名冊,並召集各區幹部與黨工共34人,於黨部會議室大量抄寫、偽造提議人資料及署名共4258份,台中地檢署起訴國民黨台中市黨部書記長陳劍鋒、第一組總幹事伍康龍等34名黨工。
台中地院審理時34人皆認罪,希望能從輕量刑,爭取緩刑、易科罰金的機會。台中地院今天進行宣判,陳劍鋒、伍康龍等34人都判有罪,其中32人獲得緩刑,只有買姓被告判刑1年、周姓被告判刑9月未獲緩刑。陳劍鋒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2罪判1年6月、3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並須支付公庫25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伍康龍判1年8月、3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並須支付公庫3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
其餘30名黨工,各判處3月至1年2月不等刑期,部分褫奪公權2至3年,各應向公庫支付3萬元至15萬元,均應參加法治教育2場;周姓、買姓黨工各判9月、1年,未諭知緩刑,且刑度不得易科罰金,未來若判決確定須入獄。
經統計,台中地院今諭知32人緩刑附帶條件中,應向公庫支付金額介於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累計加總達323萬元。
國民黨台中市黨部主委蘇柏興則表示,尊重法院判決,會儘快跟相關黨工溝通了解是否上訴還是爭取易科罰金,罰金的部分,「黨部會想辦法募款代付,不會讓黨工出這筆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