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小紅書封鎖程序遭疑擴權 劉世芳:依法概括性緊急處置

    2025/12/11 20:24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
    政府對小紅書停止解析引發爭議,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表示,對於未在台灣落地、或違法等狀況,可以做概括性的緊急處置。(內政部提供)

    政府對小紅書停止解析引發爭議,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表示,對於未在台灣落地、或違法等狀況,可以做概括性的緊急處置。(內政部提供)

    政府對小紅書停止解析1年引發爭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詐防條例第42條規範「詐欺網站」,不適用社群平台,質疑內政部違法擴權。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表示,詐防條例第42條提到可以對「詐欺網站」處理,對於未在台灣落地、或違法等狀況,「我們認為可以做概括性處置,而且是緊急處置」。

    針對小紅書議題,劉世芳今天在內政部部務會報記者會表示,內政部、警政署與刑事局的做法從頭到尾都一致,皆根據詐防條例第42條處理,也有特別提到是「概括性」;也就是說,雖然詐防條例第42條提到可以對「詐欺網站」處理,而刑事局是司法警察機關,對於沒有在台灣落地、或違法等狀況,「我們認為可以做概括性處置,而且是緊急處置」。

    劉世芳指出,每個詐騙案背後都有相當多的被害人,以司法警察單位或刑事局角度來說,當然要保障所有被害人受到詐欺危害時進行最佳處置,處置就是依照詐防條例第42條,不管是限制接取或停止解析,法律依據是非常明確的。

    此外,刑事局昨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數發部去年9月公布「一定規模之網路廣告平台計算基準」,要求平台須同時符合遭利用為詐騙廣告之風險及每月獨立訪客數超過我國人口數5%等條件;依數產署統計,當時小紅書每月獨立訪客僅42萬人,占國內人口數約1.8%,未達5%的115萬人門檻,因此並非「一定規模業者」,不適用詐防條例第27、29、39條相關規範。

    刑事局指出,小紅書仍適用詐防條例42條針對各類詐欺網站之概括性「緊急處置」規定,如涉及詐欺且具備緊急必要,經主管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認定,即可依法採取相關限制。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規定,為處理詐欺犯罪防制緊急案件,及時防制民眾接觸詐欺網站,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司法警察機關認有即時處置必要時,得令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為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處置。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關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