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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0上路!假車牌重罰7.2萬 非車主駕駛也要罰

    2025/09/27 06:49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
    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9月30日起重罰7萬2000元。圖為高市刑大查扣假車牌畫面。(資料照)

    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9月30日起重罰7萬2000元。圖為高市刑大查扣假車牌畫面。(資料照)

    立法院在5月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使用偽造、變造車牌,加重處汽車所有人7萬2000元罰鍰,並首度併罰非車主駕駛人3萬6000元,如果是偽造、變造他車車牌、致人傷亡或偽造累犯,更可直接沒入車輛,行政院日前正式公告,相關條文2025年9月30日施行。

    據統計,偽造車牌案件量從2022年169件、2023年251件,去年暴增至1271件,推估是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上路,加上嚴重超速標準從超速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致吊扣車牌增加。立法院5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加重處罰假車牌。

    依照新規定,提高拼裝車未經核准領用牌照行駛、使用吊銷、註銷的車牌,以及車牌借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車牌的罰鍰,可處汽車所有人的罰鍰從現行36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提升至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而未領用牌照行駛、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已領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車牌、牌照經吊銷仍行駛、報廢登記車輛行駛等行為,將直接對汽車所有人處最高額的罰鍰3萬6000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針對使用偽造、變造及矇領車牌,將處汽車所有人最高額再加倍的罰鍰,可重罰7萬2000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如果偽造變造他車車牌將可直接沒入車輛,而其他偽造、變造及矇領車牌有肇事致人傷亡,或是10年內第2次違反規定,也可沒入車輛。

    另外,為達到有效嚇阻非汽車所有人的駕駛人駕駛未領用有效車牌車輛衍生後續道路違規、治安犯罪等行為,這次修法也加入併罰概念,如果駕駛人明知駕駛車輛的車牌有問題,仍行駛上路,條文也明定,將對駕駛人處最高額的罰款,共3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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