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花蓮縣府超徵福安礦業2億稅款「火速退稅」 稅務局證實了

福安礦業1日已經收到花蓮縣政府退稅,正好在大罷免風口浪尖上,縣府的退稅速度被外界認為「火速」處理。(記者花孟璟攝)
首次上稿 5-1 23:58
更新時間 5-2 05:43
〔記者花孟璟、王錦義/花蓮報導〕媒體4月29日揭露,花蓮縣政府一級主管涉威脅幸福水泥旗下福安礦業撤回對縣府提告的行政訴訟,否則不惜處停工,錄音檔案曝光引軒然大波。大罷免傅崐萁二階連署書達成率全國第一,1日有消息人士向本報獨家提供訊息,縣府在罷免壓力及案件以貪污治罪重啟調查之際,已急忙將2億5千萬元礦稅匯還福安礦業。
縣府地方稅務局今晚證實,但強調「不是火速退款」,而是案件已確定,半個月前就已著手退款程序,整個程序到業者收到款項約需兩星期,業者今天領到退稅款算是正常,並非外界以為「媒體爆料壓力」才退款。
對於消息人士指稱「花蓮縣府火速退稅」,花蓮縣地方稅務局長呂玉枝昨晚間回應,退稅的原因主要是案件個明朗化,且退稅程序是半個月前就已著手進行,需要進行多項行政程序、開傳票等,整個作業直到領到退稅款,時間約需兩星期,絕非「火速退稅」,且按照法規有加計利息,共退稅款約2億餘元,沒有到2億5千萬。
呂玉枝指出,退款2億多元稅款主要是2016年礦石稅修法後的8個案件;另外,2020年花蓮縣政府在縣長徐榛蔚任內也有2件勝訴,當時福安礦業為了避免被行政執行,僅透過行政救濟先繳礦石稅70元的一半35元,由於全案3月份行政法院已確定,因此,福安礦業還需補稅款6千多萬元,一來一回就不到2億元。呂玉枝說,相信廠商會如期補稅,因為如果沒有在繳稅期限30天內補稅,將會被加徵10%滯納金,對業者也是不小的負擔。
不過實際上,福安礦業在傅崐萁任內的2016年提出8件行政訴訟案,縣府與福安礦業雙方纏訟8年、縣府連20敗,還提起大法官解釋、縣府聲請再審也都被法院駁回,因此早該於去年5月訴訟確定後退稅。消息人士說,呂玉枝所說的3月確定,應該是指徐榛蔚任內的兩件勝訴,至於為何這時間要退款?原因應是遭檢舉後,檢方已經開始約談公務員,在壓力之下才做出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