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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偷變成搶! 男子行竊超商收銀機被發現 與店員拉扯判5年半

    2025/03/16 09:58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
    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黃男觸犯準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 (記者吳昇儒攝)

    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黃男觸犯準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 (記者吳昇儒攝)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經濟狀況不佳,竟於去年10月11日凌晨,跑到某超商汐止站前店外徘徊。見女店員在後方理貨,櫃台無人看管,偷走零錢盒逃逸,卻被女店員發現當場發生拉扯。過程中女店員遭到襲擊倒地,路人趕緊向前幫忙抓人,最終逮捕黃男通報警方到場。士林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黃男觸犯準強盜罪,判處處有期徒刑5年6月。

    檢警調查,黃男於案發時見店員在後方理貨,徒手竊取放置在櫃檯內收銀機下方零錢盒,裡面共有1240元,得手後馬上逃離店外。女店員聽到聲響,感覺不對,追出店外抓住黃男。

    兩人拉扯中,黃男拿包包反擊,並將店員推倒在地,導致對方右手、左肩及左小腿挫傷。女店員大聲呼叫,在旁路人聽聞後,隨即追上黃男將她逮捕,交由檢警偵辦。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黃男由偷變成搶,拉扯間還害女店員受傷,其行為已涉犯準強盜罪,依法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黃男承認有偷取超商內的財物,但否認有準強盜的行為,表示逃離超商後,確實有與店員拉扯,但沒有要傷害對方,是對方自己跌倒。

    法官則認為,黃男且取超商現金後,逃出店外遭店員拉住,反手以包包攻擊並多次推倒對方,導致店員有多處傷勢,最終因體力不堪負荷,無法繼續追捕,顯見黃男為避免被逮捕,有多次對女店員施暴,以構成準強盜罪,故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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