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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店司機未保持安全車距追撞騎士致死 賠255萬換緩刑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過失致死罪判處楊姓司機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過失致死罪判處楊姓司機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2025/03/12 11:2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楊姓司機去年10月5日傍晚,駕駛家中經營花店的車輛行經南榮路時,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方楊姓機車騎士,騎士倒地後還遭到輾壓,送醫搶救後不治身亡。肇事司機與家屬調解後,決定賠償255萬,獲取對方諒解。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觸犯過失致死罪判處楊姓司機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檢警調查,楊男駕車沿著南榮路往南方向行駛時,沒注意到前方車況,追撞楊姓機車騎士騎乘的輕型機車,騎士倒地時還遭輾壓。送醫搶救一小時後,仍未恢復生命跡象,最終因頭部與全身多重鈍性創傷死亡。警詢後,則依過失致死罪將25歲的楊姓司機移送法辦。

檢察官偵訊時,楊男坦承因為沒有注意到前方的機車,且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上去,造成楊姓騎士身亡。檢察官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將楊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期間,楊姓司機與死者家屬進行調解,雙方協議由楊姓司機與花店共同賠償255萬元,獲得家屬原諒。

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駕駛汽車本應謹慎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卻疏於注意車前狀況,未與前車保持適當之安全距離,導致楊姓騎士身亡。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也與被害者家屬調解成立,且檢察官與家屬均同意予以緩刑,故判處楊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完成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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