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高院聲請釋憲 內政部:新竹市長停職狀態不變
內政部表示,新竹市長高虹安(見圖)停職狀態沒有改變。(資料照)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針對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高等法院認為相關條文有牴觸憲法疑慮,裁定停審,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對此,內政部法制處長表示,按照「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高犯有「貪污治罪條例」,經過一審判決,依法進行停職,高院目前只是停止審理,原來的判決效力依然在;內政部劉世芳也說,高虹安(新竹市長)停職狀態沒有改變。
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被台北地院依貪污罪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已上訴,承審的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本案關鍵法律條文「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有違憲爭議,今裁定停止審理,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內政部法制處長鄭信偉表示,有關高虹安停職的部分,按照「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因為高犯有「貪污治罪條例」,經過一審判決,依法進行停職,相關處分到了高院,高院目前只是停止審理,「依據原來判決所做的處分,效力依然存在」。
劉世芳表示,內政部主管「地方制度法」,高虹安目前仍是停職狀態,沒有改變。至於高是否可以參選2026選舉?劉回應,不知道憲法法庭合議庭何時結束,內政部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進行滾動式檢討,無論如何就是按照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