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學校午餐反萊豬逆轉勝訴 盧秀燕:感謝法院申張正義
台中市長盧秀燕針對透過學校午餐自治條例拒絕萊豬進入校園獲最高行政法院改判勝訴,今天公開感謝法院申張正義。(記者蘇孟娟攝)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透過「學校午餐自治條例」要求學校不得使用進口肉品,2021年修正明訂禁止萊豬進校園,2022年6月9日被行政院函告無效,台中市政府提起行政救濟,昨(30)日獲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勝訴確定;市長盧秀燕強調,台中市「捍衛食安逆轉勝」,感謝最高行政法院申張正義,市府捍衛學童健康絕不妥協,未來會加強稽查確保校園食安。
由於各校午餐與團膳廠商均採簽1年契約,自治條例雖獲「逆轉勝」,但學校午餐契約已在這學期初即訂妥,來不及加入契約;台中市教育局長蔣偉民指出,台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本來就限用國內肉品,所以不會有進口萊豬進入校園的隱憂,請家長放心。
盧秀燕今在市政會議中指出,當初修正學校午餐自治條例主因是政府開放萊豬進口,為維護師生食安,修正自治條例禁萊豬進校園,結果中央不以為然,認為台中市牴觸中央法令,要求撤銷。
盧秀燕說,台中市「捍衛校園食安,維護學生食安」沒有妥協餘地,基於學生均值成長階段,需要更安全食材,儘管一審時台中輸了,感謝最高行政法院認同台中市的「立法合乎情理法」,判決台中勝訴,她感謝最高行政法院申張正義,協助維護校園食安;她強調,台中捍衛食安絕不妥協,未來會加強稽查能量,確保學童吃得健康安全。
教育局表示,台中率全國之先於2020年底即要求全市學校修改午餐契約,明定學童的營養午餐只能使用國產在地生鮮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不得使用進口肉品,同時只要查出使用,一次記罰20點並立即終止契約、公布業者名單,為全國最嚴格的學校午餐契約罰則;市府如今爭取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逆轉勝,未來將持續落實學校午餐肉品查驗及三級訪廠工作,絕不讓含有瘦肉精之肉品進入校園。
法制局表示,台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學校提供午餐,不得使用肉品原料來源非國產之各式肉類加工品,此案對於未來禁絕萊豬進入學校具有指標性的意義;另賦與市府未來執行稽查措施的法令依據亦具有重要價值。
台中市食安處指出,市府查驗市售肉品今年共查驗1萬3948件,其中31件牛肉檢出微量萊劑,符合中央規定。所有查驗結果皆公布在「台中市重大食安議題專區/萊劑肉品專區」,民眾可隨時上網瞭解,市府亦將持續查驗為民眾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