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保證金」有違憲爭議 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傾向認同受理
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台灣高門檻的選舉保證金制度頗具爭議,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今天(11日)於立法院院會接受民進黨立委范雲詢問審查時表態,認同保證金制度對參政權平等有所影響,未來若順利上任會傾向受理類似案件。
立法院院會今天繼續審查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案,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向院會口頭報告並接受立委詢問審查。
范雲詢問,台灣選舉經費在民主國家中算相當高,其中又以「選舉保證金」為超高,以2022年中選會審議通過最新數據而言,直轄市長保證金須150萬元、直轄市議員20萬元。
范雲指出,在國際上,德國很早就宣告保證金違憲,法、義等國也沒有保證金制度;加拿大2017年也宣告保證金制度違憲,美國加州則可以用7千個連署代替保證金。而薪資、物價都高於台灣的英國倫敦,市長保證金也只有台幣40萬元;紐、澳則只須台幣1萬元。
范雲說,2018年她曾因拒絕繳納200萬保證金而退出台北市長選舉,一路打官司到釋憲,卻遺憾因大法官投票人數不足而不被受理。她詢問王碧芳若成功通過審查就任,是否會傾向認為此制度違反平等參政權、同意受理類似案件?
王碧芳回應,保證金制度確實引起許多違憲疑慮和爭議,尤其會讓沒有足夠資歷或財團支持的年輕人,被阻絕於參選的門外,因此,她也認同范雲所舉例,有些地方以連署制度替代保證金的作法。
此被問及是否認同保證金制度違反憲法參政平等權?王碧芳指出,依此推論看起來是如此,不過,「憲法」第7條與第129條的平等權是兩件事情,須分類討論,人民聲請釋憲也須窮盡救濟途徑才能進行,但她認同范雲所指,未來如果有類似案件,傾向受理並對平等權案件更友善、好好辯論。
范雲曾代表社會民主黨參選2018年台北市長選舉,但當時因拒繳保證金200萬元退選,一路提起行政訴訟至憲法法庭被駁;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也曾為此向中選會訴願被駁後,2022年7月聲請大法官釋憲。
民進黨立委范雲質詢。(記者廖振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