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型光電爭議層出不窮 立委王育敏要環境部不要怕經濟部
地面型太陽光電開發引起許多爭議。示意圖。 (資料照)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地面型光電案場因土地利用衝突、生態環境影響,在地方頻頻引發爭議。立委王育敏指出,環境部目前提出環評修法只管到大面積的光電案場,但很多光電業者是化整為零開發、小小一塊地也要開發,許多村莊都已被光電包圍,要求環境部態度硬起來,不要怕經濟部。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7)日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環境部主管公務及基金預算。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指,環境部日前提出環評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擬將光電環評審查下放地方,引發爭議後已暫緩修法,但也突顯環境部修正環評法規的事前評估不夠嚴謹。她自己親自下鄉時發現地方光電問題真的很大,漁電共生造成漁民想養魚卻因租金被炒作而養不起,也成青年返鄉的阻力,造成地方光電逐漸失控。
王育敏並表示,現在環評施行細則修法也只管到大面積的光電案場,但地方很多都是化整為零開發,造成許多漏網之魚,很多光電業者小小一塊地也要蓋光電,許多村莊都已被太陽光電板包圍;發展光電沒有問題,但現在開發已成扭曲,侵害到居民權益,且對環境會造成破壞,環境部的角色舉足輕重,態度要硬起來,升格後不要做小,更不要怕經濟部。
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徐淑芷說明,地面型光電案場以前只有規定位於重要溼地要做環評,但因為引起諸多爭議,現在已擴大太陽光電應實施環評範圍,預料未來會多出很多光電環評案件,之前才會研議把一些較簡單的案件交給地方負責,但因為外界對此仍有很多疑慮,已承諾會光電環評全部會收回由環境部處理。沒有進到環評的光電開發案,經濟部能源署也會透過環境及社會檢核機制處理,環境部也有給能源署一些環境方面的建議,納入環社檢核。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7)日繼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環境部主管公務及基金預算。 (記者陳嘉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