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將臧幼俠遭砍退俸斥未究明事實 國防部:依法行政多方核實案情
臧幼俠斥國防部未能究明事實而做出處分。對此國防部今日回應,國防部就原服務機關立場秉持「依法行政」原則,多方查證核實案情,經法定審查會程序,核予適切行政裁罰。 (資料照)
〔記者吳哲宇/台北報導〕國防部昨對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赴港出席統戰活動,涉違反兩岸關係條例一案做出裁決,決議裁罰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給與之75%。臧幼俠當日並透過委託律師發布聲明,表示將依法提起救濟,並斥國防部未能究明事實而做出處分。對此國防部今日回應,國防部就原服務機關立場秉持「依法行政」原則,多方查證核實案情,經法定審查會程序,核予適切行政裁罰。
國防部昨日針對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赴港出席統戰活動,涉違反兩岸關係條例一案做出裁決,指出臧員因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確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決議裁罰「停止領受5年之月退給與之75%,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
而臧幼俠本人也在當天透過委任律師管道發布聲明,表示他先後前往國防部及所屬相關單位說明,並提供書面說明,明確表示毫無「起立聆聽中國國歌等行為」之事實,有錄音及錄影為憑,不容混淆。並斥國防部在毫無具體事證,處分文內猶未附相關事證足供互核下所為前述處分,已然違誤。
對此,國防部今日表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7項,國防部就原服務機關立場秉持「依法行政」原則,多方查證核實案情,經法定審查會程序,核予適切行政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