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錄取開車怒撞「館長」健身館 健身教練殺人未遂罪重判5年8月
林男開貨車衝撞「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館」,沒造成傷亡,他仍被依殺人未遂罪重判5年8月。(翻攝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健身教練林育衛5月到「館長」陳之漢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館」應徵沒被錄取,傳訊息給館長也未獲回應,6月12日開小貨車撞入台中旗艦館大門,台中檢方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台中地院審理時,他辯稱無殺人之意,法官認為他衝撞之舉可能造成死傷,他自己也承認「假設有人從裡面走出來,有可能會被我輾壓」,已構成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可上訴。
判決書與起訴書指出,林男5月到「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館」應徵健身教練未果,臉書傳簡訊詢問館長未錄取原因也沒獲得回應,應徵後又遺失背包,心生不滿。
6月12日傍晚,許姓朋友租小貨車,請林男幫忙運送廢棄物,他開小貨車繞路到旗艦館,踩油門衝上階梯,撞入旗艦館大門內,館內工作人員與健身會員飽受驚嚇,幸無人受傷。
林男羈押至今,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他否認有殺人犯意,僅承認毀損罪,聲稱衝入旗艦館之前看一下館內是否有人,至於其他動機,「我沒想那麼多」。台中地檢署認為,當時是運動會員最多的時段,門口會員進出頻繁,踩油門高速撞入大門,又衝入館內,可能輾壓他人造成死亡,林男有不違背本意的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當時只想自己會撞到門、不會撞到人,他沒有殺人、想要撞誰的意思;律師說,林男雖應徵健身教練未果,但是對館長與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員工無騷擾等過激行為,不會因為沒有應徵成功就產生殺人動機,無殺人的意圖,另外,貨車衝入後,車子雖有向前滑動一下,但這是林男拉起手煞車或放掉油門時的慣性使然,他沒有繼續踩油門,不構成殺人罪。
法官則認為,依勘驗錄影畫面,林男駕駛貨車撞入大門,速度不慢,撞擊力道也不輕,館內有員工在櫃檯內、10幾名會員在閘門後方區域,還有人正走向大門,一旦有員工、會員恰好靠近大門區域,或林男行車方向偏移,就可能被撞上而導致死傷。另外,林男衝入大門時還加速,撞入大門後還行駛一段距離才停止,過程中並無按鳴喇叭示警,這些都能證實林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構成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可上訴。
林男僅承認毀損罪,但法官認為他有不確定故意的殺人犯意,依殺人未遂判刑5年8月。(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