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鞭炮慶祝涉貪屏東縣議員退選!男遭羈押判無罪獲賠
李男因妨害自由罪遭羈押,後經判決無罪定讞,向高雄高分院聲請刑事補償獲准。(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李姓男子獲悉許姓縣議員因涉貪退出立委選舉,前往他服務處放煙火、恐嚇,被羈押16日天,後經改判無罪定讞,他聲請刑事補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准予補償56000元。
據了解,屏東縣許姓縣議員涉嫌貪瀆案遭偵辦,因而宣佈退出立委選舉,李男獲悉後,於2023年7月31日晚上,在許臉書上張貼「你死了屏東才能進步」、「去死吧」等字句,隨後又買鞭炮前往服務處前方施放煙火慶祝,並稱:「垃圾維仔!讓人關剛剛好而已。」
屏檢指揮警方將陳拘提到案後,認為他涉嫌恐嚇危害安全罪,並有勾串、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禁見獲准,被囚16天始釋放。
李男經地院判處易科刑2個月,不服上訴後,被高雄高分院改判無罪並定讞,他認為白白被關,聲請刑事補償,要求每天賠償5000元共8萬。
高雄高分院審酌李男高中畢業、職業等情形,認為每天賠償3500元比較合理,如不服可向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聲請覆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