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開放「第三地」兩岸同婚!陸委會:中籍人士可能無法取得我身分證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陸委會今日宣布,兩岸同性伴侶得比照兩岸異性於「第三地」結婚的規定,自即日起檢附經政府駐外機構驗證的結婚證明文件,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不過,依兩岸法律規定,因中國不承認同婚,即便中國籍人士在「第三地」與國人結婚,未來也無法註銷中國戶籍,亦可能無法取得台灣身分證。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表示,2023年1月,行政院發布一個函釋承認跨國同性婚,但是把兩岸同性婚排除。今年8月8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一件在「第三地」美國結婚的個案做出判決,北高行認為,應該要給該個個案可以等同於異性婚的程序來台進行團聚及申請居留。
梁文傑指出,經過政府部門相關研商,決定尊重行政法院判決結果,主管機關內政部今日會發布函釋,兩岸同性伴侶即日起可比照現行兩岸異性在第三地結婚的規定,檢附經政府駐外機構驗證的結婚證明文件,以及相關應備文件,由相關機關進行面談,通過面談後,可在我國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梁文傑說明,所謂「第三地」是指承認同性婚的國家,目前約有35國,民眾可到內政部戶政司網站查詢,陸委會要強調的是,兩岸婚姻實施面談制度至今已超過20年,歷任政府基於阻絕跨境假結婚,避免衍生國安、社會問題,始終堅持兩岸婚姻必須要先於境外結婚,在我國國境面談通過之後,才能夠入境辦理結婚登記,這是現在兩岸結婚的原則。
梁文傑強調,本次函釋,政府秉持同性婚與異性婚一體對待原則,開放在「第三地」結婚的兩岸同性伴侶,可來台辦理結婚登記,但相關流程、面談等權利義務,均比照現行兩岸異性在境外結婚的相關規定辦理。政府會持續強化現行中國籍人士來台的人流及安全管理,讓相關政策順利推動。
關於兩岸同性婚的中國籍配偶未來能否取得身分證?梁文傑回應,若要申請入籍必須先放棄中國戶籍,但中國不承認台灣同性婚姻的事實,應該是不會去除戶籍,所以最後很可能是,我方承認你的婚姻,但無法取得我國身分證,但還要看未來中國對這議題的態度。
未來是否修正兩岸條例確認兩岸同性婚姻?梁文傑表示,去年1月函釋處理跨國同性婚時,當時當時是把兩岸部分排除,這次是遺缺補漏。
對於無法到第三地結婚的兩岸同性戀人該怎麼辦?梁文傑直指,若有些人無法去第三地結婚,「我只能說要努力」,因為中國不承認同性婚,台灣的原則是30多年來都沒辦法直接到台灣戶政事務所登記,現在只是開了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