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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聲請提審遭駁 民眾黨喊「要件不合」仍尊重北院裁定

    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成員黃國昌及周榆修等人,今(31)日舉行「戳破北檢謊言,捍?正當程序」記者會。(記者叢昌瑾攝)

    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成員黃國昌及周榆修等人,今(31)日舉行「戳破北檢謊言,捍?正當程序」記者會。(記者叢昌瑾攝)

    2024/08/31 13:29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柯昨拒絕檢方夜間偵訊欲離庭,被檢察官當庭逮捕,柯文哲認為逮捕程序不合法聲請提審,台北地院稍早裁定駁回柯的聲請。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表示,尊重台北地院的裁定,並支持柯文哲主席依法救濟之權利。

    北院裁定理由指出,柯文哲既經傳喚或自行到場,檢察官也確實有就京華城案訊問柯文哲的事實或訊問之意,檢察官並於訊問後,主張柯文哲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規定,因此檢察官所為的逮捕應屬有據;柯文哲的聲請提審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並解返台北地檢署。

    對此,中央緊急應變小組表示,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柯文哲主席提審之聲請,確與既往前例之標準迥異,參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聲羈更一字第10號裁定,檢察官於逮捕前並未就本案京華城實體事項訊問被告,其逮捕與「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之要件不合,本應准許提審之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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