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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4300萬辦公室租給「先發興業」 民眾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爆今年5月以4300萬元現金,購入林森南路10號3樓價值4300萬商辦。(記者王藝菘攝,本報後製)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爆今年5月以4300萬元現金,購入林森南路10號3樓價值4300萬商辦。(記者王藝菘攝,本報後製)

2024/08/26 16:03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遭爆於5月10日購入中正區林森南路10號3樓價值4300萬商辦,柯稱是以選舉補助款購買用於「個人辦公室」使用,卻被翻出該地址目前仍被先發興業公司登記使用。對此,民眾黨回應,該地點在買賣時原本即有租客承租,基於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就讓原有的租客留到租賃期滿,後續再進行個人辦公室使用。

柯文哲今早受訪時說,他的選舉補助款參照其他黨的慣例,三分之一歸中央黨部,三分之二歸個人,並用這筆錢設為他個人的辦公室,是長期要使用的。

租給羅福助前助理?民眾黨:不清楚租客背景

不過,柯購買作為個人辦公室使用的房子地址為,中正區林森南路10號3樓,該地址目前為先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登記做使用。政治評論員溫朗東更進一步指出,先發興業負責人「桂焌傑」,與前國民黨立委羅福助過去的國會助理「桂焌傑」同名同姓。

據報導指出,桂焌傑過去曾為了羅福助,成立討債公司專門對外暴力脅迫討債,於2002年5月22日遭警方逮捕。

對此,民眾黨回應,該處在買賣時原本即有租客承租,基於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就讓原有的租客留到租賃期滿,後續再進行個人辦公室使用。至於租客背景,事前無從得知,也不便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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