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要扛起責任!黃光芹轟民眾黨染「全黨護一人妖風」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黃珊珊(圖中)。(資料照)
郭顏慧/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眾黨政治獻金案延燒,民眾黨中評會昨處理時任競總總幹事黃珊珊、時任財務長李文宗及會計師端木正懲處案,最後決議下週邀請當事人說明後再進行議處。對此名嘴黃光芹表示,民眾黨好的不學,竟也沾染「全黨(高層)護一人」的妖風,是要對得起誰?
黃光芹在臉書PO文表示,民眾黨中評會懸而未決,就算議決,結果也可以預知。在此之前,民眾黨中央充斥著護航黃珊珊的氛圍,難道都不顧小草的感受、中間選民的觀感,和第三勢力的發展?依照《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其中第三項《違反廉政透明公約》第十七條內容,只有涉犯《政治獻金法》和違反民眾黨有關廉政或利益衝突迴避之決議、政策或法規者,才可能依違紀情節之輕重,處分警告、停權、除名。否則中評會之召開,只是徒具形式。
黃光芹指出,黃珊珊先前自請處分,請辭中央委員,只是虛應故事,太小看責任政治的份量。昨晚趙少康在節目中引爆1440萬元天價民調,黃珊珊更無轉寰餘地,大火會繼續燒,她不只應該停止再把民眾黨與競辦混為一談的行徑,身為總幹事,政治獻金申報出了大問題,她就應該扛起責任,知所進退。
黃光芹續指,有民眾黨黨中央幹部稱,蔡壁如為論文瑕疵請辭立委,與黃珊珊情況不同。哪裡不同?蔡在第一時間請辭立委,毫不戀棧,不是在快速滅火,保民眾黨嗎?就連高虹安也自行了斷,否則等黨機制,是要草船借箭嗎?
黃光芹直言,民眾黨歷來標榜高標準自律,以保留高度監督執政黨。如今尚未涉貪污、洗錢,不徹底咎責,卻將危機愈處理愈大。好的不學,竟也沾染「全黨(高層)護一人」的妖風,是要對得起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