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常態化? 行政院:堅守財政紀律
對於應否推動全民普發現金法制常態化問題,行政院書面回覆指出,政府堅守財政紀律,相較齊頭式普發現金,政府長久之計仍以研提各種政策工具,改善所得不平等為正辦。 (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提出「全民普發現金常態化」,他指出,在香港、澳門、新加坡皆可見到常態性的普發現金政策,而疫後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施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尚在施行期間,政府應借鏡國外。對此,行政院日前書面回覆指出,政府堅守財政紀律,相較齊頭式普發現金,政府長久之計仍以研提各種政策工具,改善所得不平等為正辦。
對於應否推動全民普發現金法制常態化問題,行政院表示,若有稅課收入超出預算數,不必然代表當年度財政有餘,須先彌平差短,並扣除法定還本,才屬政府可用財源。
現行「預算法」就稅課收入實徵數較預算增加已有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等規範,另「公共債務法」就歲入執行優於預期亦訂有得增加還本之規定,旨在維護國家財政穩健,有效因應總體財政收支餘絀情形,實不宜貿然推動普發現金之法制常態化。
行政院說明,目前為減輕政府債務負擔,今年配合6月大額稅款入庫,已執行債務還本預算數1150億元,並補足債務還本預算數未達稅課收入5%差額(8億元),截至6月底合計債務還本1158億元。
鑑於本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以預算數估計達6.7兆餘元,今年倘稅課收入執行優於預期,基於維持財政穩健,將優先用於減少舉債,並增加債務還本,以減緩政府債務累積;倘歲入歲出賸餘扣除債務還本(含增加還本)仍有收支賸餘,將累積至歲計賸餘,留供未來預算融資財源,提升政府財政韌性。
行政院強調,相較齊頭式普發現金,政府長久之計仍以研提各種政策工具,改善所得不平等為正辦,如今年即投入托育與就學補助、擴大公共化幼兒園及調整幼兒園師生比(編列516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編列299億元)、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專案減免(編列219億元)。
行政院指出,政府以堅守財政紀律為前提,運用增加稅收辦理確屬必要支出,如1000億元追加預算案將協助台電公司永續經營,或刻正擘劃「國家希望工程」藍圖,以擴大社會投資,強化托育、教育、照顧、居住、醫療、勞動等面向之社會支持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