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月退金調升改看「高齡家庭CPI」? 主計總處:合宜性待商榷
立法院指出,要求銓敘部改以「高齡家庭CPI」為標準。銓敘部近日回覆立法院報告指出,經函詢主計總處,其合宜性待商榷。 (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已宣布明年軍公教加薪3 %,至於退休人員月退金是否比照,也備受關注。立法院指出,年金三法規定以中央主計機關發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作為退撫給與金額調整檢討機制啟動條件,要求銓敘部改以「高齡家庭CPI」為標準。銓敘部近日回覆立法院報告指出,經函詢主計總處,其合宜性待商榷。
主計總處今年起正式每年發布高齡家庭CPI,所謂高齡家庭CPI,是指家戶內人口都是65歲以上的家庭的消費支出跟價格變動。以2023年為例,高齡家庭CPI年增率為2.8%高於全體,較全體家庭CPI的2.50%略高0.3個百分點,且回溯自2018年起試編結果也顯示,連續5年高齡家庭CPI年增率都高於全體。
銓敘部解釋,依法規定,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定期退撫給與,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 CPI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應予調整,其調整比率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等3項法定因子後定之;或至少每4年應予檢討。
銓敘部指出,該部函詢國防部、教育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及人事行政總處,就現行以整體CPI 年增率正、負5%是否恰當進行檢討,考量是否有必要改採對物價更敏感性之其他指數、5%是否過高。
各機關皆認為,包括國民年金保險、勞工保險及公保等,都以「CPI 累計成長率」為調整年金給付條件。軍公教月退金,尚需考量定期退撫給與整體之合理性,且涉及政府財政支出及退撫基金財務安全。
此外,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機制,除「CPI 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外,尚有另一項「至少每4年」啟動檢討條件,即使「CPI 累計成長率」一直未達正、負5%(例如只達3%或 4%),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仍可以於每4 年啟動檢討,其運作方式更為靈活彈性。
主計總處也認為,該總處參考主要國家編算高齡或退休家庭 CPI 實務經驗,於今年年起按年編布我國高齡家庭 CPI。但退休公務人員家庭情況不一,戶內人口未必皆為65歲以上者,與高齡家庭定義不盡然符合,實體上是否改採用高齡家庭CPI,其合宜性,亦待商榷。